欢迎光临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速导航 > 国内商标
1、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2、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3、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而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总之,使用未注册商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业务服务信箱 E-mail:huahuize18@163.com
业务监督信箱 E-mail:huahuize19@163.com
Copyright © 2021 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1号银座中心19楼 电 话:(0532)81117588 (一号通) 80795888 传 真:(0532)80795222 邮 编:266072
鲁ICP备12002951号-1 技术支持:海佳网络